发布时间:2020-05-15 浏览量:发布者: 巨竹财务 加入收藏
由于各国社会历史背景和经济状况不同,因此,对小公司的界定范围有所差异。对什么是小公司的定义只是相对而言的。一般来讲,经济学所研究的小公司是指:在特定的历史时期,相对于同时代的同行业的其他公司,其生产经营规模较小,不占市场主导地位的公司。.
国外-般以小公司的数量或特征为准则来界定其范围。美国是世界上经济高度发达的国家,不仅大公司在全球首屈- -指,独占鏊头,也有相对发达的小公司,并且小公司的立法和政府管理机构也最为完善健全。
我国对小公司的划分原来是按照1988年国家经委、国家计委国家统计局、财政部、劳动人事部五家联合发布的经企(1988)204号文,关于发布《大中小型工业企业划分标准》的通知和1992年以国务院经贸办、国家计委、国家统计局、财政部、劳动部、人事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公布<大中小型工业企业划分>的补充标准和全国大型工业企业名单的通知》来确定的。
1999年,我国有关部门对小公司的划分标准进行了修改,将销售收人和总资产作为主要的考察指标,规定了年销售收人和总资产均在5000万以下的为小型公司。参与划型的公司范围原则上包括所有行业各种所有制形式的工业公司。我们现在执行的是这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