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竹·为科技创新与发展护航
为规范南京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重点项目管理,依据《南京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沪财预〔2016〕149号)和《南京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使用和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沪科创办〔2019〕20号),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2016年至2020年,张江专项资金由市财政与各分园所在区财政每年预算安排,累计安排不低于85亿元。其中,市级财政每年安排10亿元(包括用于市委、市政府批准实施的重大项目3亿元,用于支持各分园的重点项目7亿元)。各分园需要市级资金支持的重点项目,由分园所在区财政按不低于1:1的比例安排配套资金,每年合计安排不低于7亿元。
重大项目聚焦制造业和相关服务业在远程检测、预测维护、仓储物流、影像分析、决策辅助等场景,支持计算机视觉、语音语义识别、认知计算、自然语言处理、人机交互等人工智能技术的深度融合应用。
重点项目优化公共服务环境。支持创新创业、知识产权等科技服务;支持科技企业股权融资、信贷融资;支持企业实施股份制改造;支持创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和零排放试点示范园区。
重点项目集聚培育优秀人才。支持聘用高级专家和优秀青年人才;支持开展人才培养;支持实施优秀青年科研人才奖励;支持提升人才综合服务水平和加强人才安居保障。
重点项目促进创新成果转化。支持创新成果在园区实现产业化;支持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改造;支持原创装备和产品在园区的示范应用;支持高新技术企业高增长发展;支持落实国家和本市战略开展的合作交流;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合作创新;支持重点产业领域企业开展国际认证和参加国际合作交流。
重点项目打造创新型产业集群。支持针对新兴产业发展重点和产业链薄弱环节引进国内外科技前沿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功能总部、龙头企业、创新平台等优质产业资源。
项目申请表、项目基本信息表;
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文件;
项目建设实施地点的场地证明;
如项目涉及土建、加层、外立面改造等,需提供规划部门和环保部门的批复意见;
如项目购置设备及试验加工过程中涉及环境影响(如噪音、辐射、三废排放等)需提供环保部门的批复意见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供相关机构出具的节能评审意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等;
项目单位近三年财务报表及上年度审计报告;
自筹资金出资证明;
规划类项目需提供有关合同、协议和相关支付凭证;
涉及与其他机构合作或许可经营的须提供合作协议/批复或许可证;
风险投资、成果或专利证书等其他相关文件。
服务团队由10年经验的项目老师组成,针对不同的项目、不同的行业领域都有丰富的服务经验
针对每个项目,由销售、流程、技术组成专门的服务小组,为客户提供全天候的服务
项目服务流程透明,各个流程节点及时通知到客户,客户随时掌握项目进展
我们持续的、全方位的为客户提供科技发展咨询,为企业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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