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竹·为科技创新与发展护航
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南京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沪经信规范〔2019〕9号)。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进一步支持本市中小企业发展,根据《南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以及财政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专项资金采取奖励、资助、贷款贴息、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每个项目,只能申请一次专项支持。
● 每个项目的奖励额度不超过300万元。
● 按最高不超过该项目相关投入总额的30%。
● 每个项目的资助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 贴息额按照同期国家基准利率计算的贷款利息发生额的一定比例确定。
● 每个项目的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贴息额度不超过300万元。
● 资金额度按项目合同金额确定,符合有关招投标规定的,按规定进行招投标。
支持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培育创业创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拟上市企业,鼓励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中小企业成长为专精特新“小巨人”和“制造业单项冠军”。
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支持专业化服务平台建设和培育,加强中小企业专业服务保障,推动中小企业获得信息咨询、创业辅导、技术支撑、投资融资、知识产权、财会税务、法律咨询、市场拓展、人力资源等专业服务。
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拓宽融资渠道,引导银行、担保机构等金融机构加大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力度,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
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推动中小企业参与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促进国内、国际合作交流。
与国家相关扶持资金配套使用。
其他经市政府批准需要扶持的项目。
服务团队由10年经验的项目老师组成,针对不同的项目、不同的行业领域都有丰富的服务经验
针对每个项目,由销售、流程、技术组成专门的服务小组,为客户提供全天候的服务
项目服务流程透明,各个流程节点及时通知到客户,客户随时掌握项目进展
我们持续的、全方位的为客户提供科技发展咨询,为企业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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